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争做文明学生
湖塘桥初级中学 初二(9)班 张子涵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仅短短二十四个字,但却包含了深刻的含义,同时也是我们做人做事所欠缺的。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富强、民主、文明、和谐,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的目标。富强及国富民强,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经济建设的应然状态,是中华民族梦寐以求的美好心愿,也是国家繁荣昌盛、人民幸福安康的物质基础。民主是人类社会的美好诉求。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特征。和谐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理念。
自由、平等、公正、法治,是对美好社会的生动表述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自由是指人的意志自由、存在和发展的自由,是人类社会的美好向往。平等指的是公民在法律面前的一律平等,其价值取向是不断实现实质平等。公正即社会公平和正义,是国家、社会应然的根本价值理念。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要求。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是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是从个人行为层面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基本理念的凝练。它覆盖社会道德生活的各个领域,是公民必须恪守的基本道德准则,也是评价公民道德行为选择的基本价值标准。爱国是基于个人对自己祖国依赖关系的深厚情感,自觉报效祖国。敬业是对学生要热爱学习,乐于学习。诚信即诚实守信,它也强调学生诚实劳动、信守承诺、诚恳待人。友善也强调学生之间应互相尊重、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和睦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