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发并组织班主任学习《湖中学生“争星创优”活动方案》。
班会课必须按要求落实学校各项德育工作,自主查找班级问题,并针对班级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不得挪作他用。本周班会课要求作阶段测试阶段分析,组织学生学习“争星创优”活动方案,并开展争星创优活动方案中学生自主申报的环节。材料下周一收齐班主任自行保存。
各班在下周内完成班级班版电子屏显示内容,以班级名命名文件名,上传ftp:/zjc/26.班级班板电子屏内容相应文件夹内。
品学评定事项要求
(1)品学评定结束时间:2018年2月2日
(2)1月22日前送审学生评语初稿,要求用第二人称,语气亲切、语句委婉,鼓励为主,用语得体。评语送审老师详见工作通知。
(3)品德等第分优(80%左右)、良(20%左右)、及格、不及格(经政教处审查后方可决定)四等。
(4)成绩报告单打印盖章要求:a、班主任于1月31日前按要求完成学生成绩报告单模版excel电子表格(上课天数不用填写),b、认真校对表格各项数据,用班级名命名文件名,班主任QQ群里直接发送给打字室小蒋,然后与小蒋一起核对打印学生成绩报告单。c、班主任亲自到政教处盖全印章(不能由学生代劳);d、报告单上不得出现排名。
(5)班主任工作手册、思想品德备课本,均需用黑色水笔规范填写,于2月2日审批受表彰学生时上交政教处。
5、学期奖惩等事项要求
(1)受表彰学生比例:优秀学生干部各班1-2名,星级学生、显著进步符合要求的均可申报。
(2)争星创优评选类别:
①优秀学生干部:正、副班长、团支部书记。期末考试各种成绩(包括地理生物)与五星级学生标准相同;在班内能以身作则,并能协助老师做好班级管理工作。
②星级学生:根据《湖中学生“争星创优”活动方案》,评出“阳光之星、美德之星、发展之星、学习之星、创新之星”星级学生,满足几个星级就评定为几星级学生(五星级、四星级学生上报政教处、教务处审批)。其中五星级学生要求操行等第优秀,体育成绩为优秀等第,期末考试各科成绩(包括地理、生物):初一≥85分(其中语文≥80分),初二、初三≥80分,非中考科目成绩必须良好以上(含良好)。
③显著进步生:操行等第为“良好”以上,在班内期末考试成绩总分比期中进步显著。
④以上各类受表彰学生的评选必须公开、公正、公平,经学生推荐,班团队干部讨论,班主任填写表格并签署意见后,报政教处、校长室审批。各项表彰不重复评选,
本学期受处分学生及以前受处分未撤销的学生不得参评本学期的“争星创优”活动。
政教处
2018.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