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决议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文件精神,使工会经费更好地服务于全体工会成员,经讨论研究形成如下决议:
一、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二、开支规定及支出范围
(一)开支规定: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及文件规定的开支规定。
(二)支出范围:
1、各项活动经费:
①用于工会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活动、校教职工运动会及各体育专项活动类集体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观看电影、美术、书法、摄影等各类活动。
②每次竞赛类活动奖励人数不超过参加人员的三分之一,奖励标准按文件规定执行(原则上单人次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00元)。
2、会员福利经费。
主要包括:
①工会组织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全年人均不超过1000元的节日慰问品,分春节、端午、中秋三节分别发放。
②会员本人的生日慰问,每位每年发放200元/人的生日蛋糕券。
③会员本人结婚享受工会福利1000元(限一次)。
④会员本人因病住院慰问金500元/人。
⑤家属丧葬补助:会员本人(血亲)父母或配偶或子女去世,丧葬补助1000元/次+花圈一只。会员配偶父母去世,送花圈一只,但不发放丧葬补助。
⑥“六一”为会员14周岁以下(含14周岁)的独生子女发放50元/人的节日慰问物品。
⑦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全体工会会员的其他福利。
三、本决议自发布之日起执行,与本办法相抵触的有关规定同时废止,以本办法为准。本办法解释权在工会委员会。
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工会
2017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