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欺凌防治工作“一岗双责”责任书
为切实落实学生欺凌防治工作责任,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学生欺凌防治工作”核心内容
1. 业务工作与欺凌防治责任并重
(1)在履行本职业务(如教学、班级管理、德育工作等)的同时,必须同步承担学生欺凌防治职责,将欺凌防治融入日常工作全过程。
(2)确保业务工作开展中不忽视欺凌风险,不因工作疏漏导致欺凌事件发生或扩大。
2. 具体职责
(1)预防环节:
主动开展欺凌防治教育,向学生普及欺凌的危害、应对方法及求助途径;
关注学生行为动态,及时发现潜在欺凌苗头(如孤立、辱骂、肢体冲突等),主动干预化解;
营造平等友善的班级/校园氛围,杜绝歧视、侮辱性言行。
(2)处置环节:
发现或接到欺凌举报后,立即制止欺凌行为,保护受害学生,安抚双方情绪;
按规定流程上报(向学校德育部门或负责人),配合调查核实,提供真实信息;
协助做好后续帮扶(如心理疏导、矛盾调解等),防止事件反复或升级。
(3)长效管理:
定期排查责任范围内的欺凌风险点(如校园角落、网络群组等),及时反馈并整改;
配合学校完善欺凌防治制度,参与应急演练,提升处置能力。
3. 责任追究
若因未履行上述职责导致欺凌事件发生、处置不当或造成不良影响的,将按学校规定追究相关责任(如约谈、通报批评、与绩效考核挂钩等);
情节严重(如瞒报、包庇、失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全体教职工是本责任书的实施者,责任履行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并与岗位聘任直接挂钩。此责任状自签状之日起有效(本协议一式二份,学校和教职工各执一份)
校长: 责任人:
职务: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