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条件
1、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注重师德修养,在思想品德、文明行为等方面成为学生的表率。热心班主任工作,坚持教书育人,关爱学生。
2、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团结、协作和勇于创新的精神,能积极主动与科任教师、学生家长取得密切联系,认真做好家访和学生校外教育工作,所任班级无流失生和学生违法犯罪。
3、善于做好“困难生”教育帮扶与转化工作,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4、能积极主动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教育的工作方法、途径和技巧,并采取相应的教育措施,及时做好学生思想教育和心理辅导工作,效果显著。
5、 能按时、高标准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常规工作任务。班级常规管理工作扎实有效。
6、所带班级具有良好的班风,学生有良好的学习习惯,行为习惯,遵守学校一日常规,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乱扔乱丢,积极参加各项公益活动,在班集体建设和各项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二、申报办法
1、在有效时间内书面申请。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不得参加评选优秀班主任。
<1>对学校制度、布置工作有抵制或消极应付。
<2>班级管理中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3>不讲究教育方式,教育行为损害学生人格引起不良影响。
<4>班主任例会迟到3次,无故缺勤1次。
<5>其他有违师德行为的。
三、评选程序
1.政教处计算班级量化考核得分;
2.科任教师、行政干部测评考核;
3.张榜公示。
四、奖励办法
1.学校颁发证书,同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2.利用宣传栏,广播站、网站在全校范围内介绍先进事迹;
3.在职称晋级方面,享受优先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