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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桥初级中学中层干部选聘方案(2024.06)
发布日期:2024-07-02    点击次数:     录入者: 承博渊    来源: 本站原创

本方案经十届四次教代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深化学校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竞争激励机制,建设一支德才兼备、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群众认可的高素质管理队伍,根据区教育局《武进区学校中层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工会联席会议研究,制定本方案经湖塘桥初中十届四次教代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

指导思想

坚持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构建能上能下、竞争择优的用人制度,持续建设实干开拓、能管善理的中层干部队伍。

选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党支部、校长室、工会组成的校中层干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壮旭东  成员:金麟、孙坚、胥国忠、王娜、吴英亚

四、选聘对象

本校在职编制及备案制教职工。

岗位与职数

政办公室、政教处、教务处、总务处主任和副主任计13

党政办

教务处

教科室

政教处

总务处

职数

主任

1

1

1

1

1

副主任

2

1

1

2

2

、基本条件

1.具有从事所聘岗位必需的思想政治素养、业务素质和能力身心健康

其中党政办岗位要求熟悉党务政务工作,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能力,熟悉教职工人事管理,熟练使用党务政务系统,能与上级部门有效沟通;遵循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能充分理解领会学校办学理念和协助校长思考制订本校的办学规划。教务处岗位要求具备班主任工作经验,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成绩出色,会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等。政教处岗位要求具备一定的班主任工作经验,熟悉学生管理、德育活动组织等。总务处岗位要求熟悉学校安全管理、项目申请审批、物资采购、预算结算等工作,能妥善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2.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含在职进修),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具有中学二级教师及以上职称。

3.初任中层副职,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99月1日以后出生的)担任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具有中层副职经历。担任中层正职、民主测评满意度较高的可不参加竞聘,由校长室直接任命。

4.具备教师资格。

5.有支教或轮岗交流经历者优先考虑。

、选聘程序

1.组织准备

1)成立由党支部委员、校长室成员与工会主席组成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并公示

2)定竞聘方案上报武进区教育组织人事科预审

3)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和通过本方案

4)符合条件的现中层正职人员可填写续聘意向表,竞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议后,公示续聘人员名单;

5)确定并公布本轮竞聘岗位及职数。

2.宣传报名

1)向全校教职工公布本方案,明确竞聘上岗的目的、意义、程序和方法,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学校中层干部制度改革;

2)凡符合条件、有意竞聘者填写《中层干部竞聘报名表》(见附表),每人自荐2个职位,交申报登记表、书面演讲稿。

3.资格审查

竞聘领导小组对申聘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聘人选(实行亲属回避制度)。

4.竞职演讲

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竞聘人员发表竞聘演讲,进行民主选举。竞聘演讲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

5.民主选举

全体教代会代表、校级领导按“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中层干部。教代会代表、校级领导及工会主席的权重分配分别为70%左右、30%左右。投票结束后,工作人员当场唱票、计票,按得票多少和岗位职数确定中层干部名单。

6.考察公示

竞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聘和测评情况,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按照工作需要确定拟聘人员及工作岗位,并公示一周

7.学校聘任

公示期满,校长向聘用对象颁发聘书,签订责任书,履行相关职责,报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有关规定

1.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在学校党支部统一领导下进行。此次竞聘中,如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或不参加竞聘的,原职务自然终止;新上岗人员试用期一年,如不能胜任,将予以免职

2.学校中层干部任用以聘制为主要形式,在一个任期内,如中层干部职数出现缺额,校长室也可直接聘任中层干部。

3.中层机构设置和岗位职数按有关文件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4.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为3年。本届任期20248月1日至20277月31日。任期满后,重新聘任。现任中层干部的任期至20247月31日止。校长室对中层干部履行职责、工作实绩进行考核。

5.中层干部候选人应多于应聘任职数的15%以上。因中层干部候选人等于或少于岗位职数而不能进行聘时,学校聘中层干部领导小组可按规定程序,提名候选人,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后直接聘任。

6.中层干部实行到龄退岗制度。男年满57周岁,女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再担任中层干部职务。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任职时间达不到一届,原则上不再参与本次竞聘中层干部职务有特殊需要适当延长在岗时间的,须经学校党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中层干部退岗后,应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

7.学校中层干部实行任职回避制度。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父子(女)关系、母子(女)关系等直系亲属。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一方如已担任学校校级领导,另一方不得在同一学校担任中层干部职务,也不得从事总务(财务)工作;一方如担任中层正职,另一方一般不得在同一学校再担任中层正职;双方不得在同一部门担任中层职务。

8.中层干部任职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解除聘任:

1)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及以上的;

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3)用不正当手段拉选票或贿选的;

4)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

9.受聘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可以决定终止聘任:

1)被调离工作岗位的;

2)本人申请辞职获批准的;

3)在教代会(或全体教职工会议)、年度民主评议领导干部中获得优秀票与称职票之和低于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经查确属个人原因造成的。

10.校长解除中层干部聘任,必须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书面说明解除聘任的理由。中层干部在聘期内申请辞职,须向校长提出书面报告。校长在收到申请报告的3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职。

11.本方案由校长室负责解释,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方案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今后上级如有新的规定,则按上级新规定执行。中层干部聘工作接受上级党委、纪委、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12.本方案经教代会讨论通过并报教育局批准后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24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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