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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017学年度教职工考核评优办法(湖塘桥初级中学)
发布日期:2017-09-28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周建中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武教人【2017】15号《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度全区中小学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本校全体在编在册、工作满半年以上的教职工可参加区级考核和校级评优。今年暑假工作调动(包括区内、调出区外)的教职工均由原工作单位负责考核。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意见》(武教人〔2011〕10号)和《关于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工作的意见(试行)》(武教人【2014】13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目前在异地学校顶岗交流和结对交流教师由交流接收学校单独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上报审批,考核优秀比例由考核学校掌握,原则上可放宽至在本单位顶岗和结对交流教师总数的30%,所产生的名额包括在本单位核定的教职工优秀名额总数内,不另行核拨。

二、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

学校成立由党、政、工、各科室负责人、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代会代表等人员参加的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评优工作。客观、公正、全面评价教职工德能表现和工作实绩。

学校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成员组成:

    组  长:壮旭东

    副组长:王娜、金麟

    成  员:孙坚、胥国忠、贺剑英、周建中、谢建华、 张华 、戴国伟 、陆建英、王  怡、何科芳、丁文娟、吴志良、马云燕、姚静霞、孙伟、骆群芳、周玉芬、秦晓红、张英、宗杏琴

三、考核评优内容、等次和程序

1、考核内容:年度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师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实绩。考核须结合岗位聘任后的岗位职责、工作绩效、个人能力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程度等内容进行。

2考核等次: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公办教职工,同时给予行政嘉奖奖励。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本年度给予“记功”奖励( “记功”人员当年度不再给予嘉奖,行政奖励不得重复。对于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合格等次的公办教职工,平时工作成绩显著的,也可给予嘉奖,比例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总人数的5%以内。因工作失职、违纪违规受行政警告或党内警告处分的直接责任人,年度考核不得被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基本合格等次、不合格等次、不定等次人员的确定等政策规定详见区人事局《常州市武进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武人发[2008]71号)。年度考核中被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等次的人员,对此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按照中组部、人社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述规定》(人社部发[ 2014 ] 45号)的规定申请复核,申诉。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等次。正职校级领导(含正职校长、正职书记和主持工作的副职校长)的优秀名额直接由教育局按比例确定(不占本校分配名额),由教育局负责考核,考核结果由局在网上公布。校级考核评优分为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先进工作者两项。

3、考核评优程序: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员在2017年10月10日前完成年度工作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总结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放在“德”和“绩”二个方面。

2考核自评:被考核人员根据个人工作情况和工作业绩完成自评信息表,申报年度自评等级。

3民主测评:召开教职工会议,结合自评情况,对被考核人员进行测评。

4校长室根据民主测评结果、教师个人总结和考核原则,确定区优秀嘉奖候选人、区合格嘉奖候选人、校级优秀候选人。

5考核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票决,确定区级优秀嘉奖人员、区合格嘉奖人员、校级优秀人员。

6校内公示。

7报教育局、人社局审批。 

8反馈考核结果。

教职工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后,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将考核结果通知本人,并由被考核人在考核表上签名确认。对年度考核结果如有异议,可以在接到考核结果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向学校考核小组申请复核,考核小组在接到申请复核之日起一个月内提出复核意见,经学校负责人批准后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其中,如本人对复核结果仍不服,该考核人可在接到复核通知后15天内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诉。在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对考核结果的执行。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年度考核结果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考核范围,并作为被考核人奖惩、培训、辞退以及调整职务、晋升工资的依据。 

年度考核结果中被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员,次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被确定为不合格和基本合格的人员,次年不得晋升薪级工资;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则本年度视作不合格等次处理。考核不合格和基本合格人员按规定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2连续两年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人员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3“嘉奖”和“记功”荣誉证书,作为职称评聘、评先评优、专业发展称号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条件。

五、考核时间安排

考核工作从2017年9月29日开始,2017年10月18日前全部结束。

六、名额分配

1、区级优秀嘉奖24名,合格嘉奖8人。

2、校级优秀教育工作者:

初一年级:初一年级任课教师总数的15%左右。

初二年级:初二年级任课教师总数的15%左右。

初三年级:初三年级任课教师总数的20%左右。

3、校级先进工作者:后勤职工1名。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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