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新一届工会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定,委员的具体分工如下:
吴英亚同志为工会主席,
承博渊同志为工会副主席兼组织委员,孙伟同志为宣传委员,骆群芳同志为文体委员,周新业同志为女工委员,王怡同志为生活委员,蒋晨岚同志为财务委员。
二、工会下设两个工作委员会。
1、女职工委员会。
主任:周新业,委员:何科芳、姚静霞、王芳、周玉芬y。
2、经费审查委员会。
主任:蒋晨岚,委员:王怡、周小克、马云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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