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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武进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活动
发布日期:2021-11-17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周新业    来源: 本站原创

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武进区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职工之 家”创建工作的意见》,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继续组 织开展“模范职工之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标准  详见《教育系统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细则》(见 附件 1) 二、评选数量  创建“模范职工之家”遵循“严格标准、总量控制、好中选 优、两年有效”的原则,2021 年全区拟创建“模范职工之家” 15 个。 三、评选办法及申报程序  “模范职工之家”的创建,采取“自评申报、调研考评、表 彰命名”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各校工会分别对照《考核细则》 进行自检自评,自评分达 90 分以上方可填写《武进区教育 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见附件 2)。区教育工会将适 时进行考评验收。 四、评选结果的运用  1.优先举荐。对命名单位和单位负责人以及工会主席, 优先推荐区级以上“工人先锋号”、“模范职工之家”、“五一劳动— 2 — 奖状”和“劳动模范” 、“优秀工会工作者”等评选。 2.宣传推介。大力宣传获奖单位的优秀文化和先进事 迹,利用武进日报、武进电视台、武进广播电台、武进教育 官方微信、武进职工网等宣传媒体,立体式开展宣传推介, 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增强知名度。 3.加力扶持。利用工会资源优势,在教职工师德、技 能培训、帮困救助等方面给予优先照顾和扶持。 五、否决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加“模范职工之家”的评选 活动: 1.工会组织及工会主席未经法定程序产生,未按时换 届,工会组织不具备工会社团法人资格; 2.年内发生较大(含)以上安全责任事故; 3.未落实教代会(80 人以下教职工大会)、校务公开、 依法治校等制度; 4.所在单位民主测评校级领导满意率低于 90%(优秀 +称职); 5.有其他不适合评选为“模范职工之家”的情况。 六、几点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基层工会必须高度重视, 统一思想,把它作为工会建设一项长期的中心工作来抓,咬 定目标,集中精力,常抓不懈,不断增强工会组织的生命力 和凝聚力。 2.党政重视,积极支持。强化组织领导,学校党政重— 3 — 视,积极给予人力、物力上的支持,为创建工作营造良好环 境,提供发展动力。 3.明确目标,分步推进。创建活动共分三个阶段,一 是部署申报阶段,根据《通知》精神,对照申报;二是查漏 补缺阶段,对照《细则》和要求,提升工会工作水平;三是 调研评比阶段,区教育工会将在 12月下旬组织考核验收。(日 程安排另见通知) 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请于 11 月 25 日前,将申报表与自 评表及时送交至教育工会 1202 室。 附件: 1.教育系统基层工会“模范职工之家”考核细则 2.武进区教育系统“模范职工之家”申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工会 2021 年 11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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