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塘桥初级中学工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
(提请2021年12月29日湖中十届一次教代会通过)
1.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2.大会选举。工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八选七),经审委员、女工委员实行等额选举,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教代会代表出席,选举有效。各类候选人须获得应出席代表过半数的赞成票,始得当选。获得过半数赞成票的候选人超过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最后一名当选的候选人出现得票数相同时,则需对得票相同的候选人重新发放选票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
3.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均按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4.本次选举大会设监计票选举工作人员5名,各类候选人均不能担任选举工作人员。选举工作人员,由大会主席团提名,经大会通过后,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开展工作。
5.本次大会正式代表有选举权,工会会员有被选举权。选举要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人对各类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人人,也可以弃权。
6.选举符号。选举人如同意选票上的候选人,请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不同意的打“×”;不划符号为弃权。需另选他人的,请在选票的空格内写上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每张选票所投的赞成票,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选票有效;多于应选名额的全票作废。
7.本次大会选举。发票前,由大会选举工作人员检查并封住票箱。选举时,由大会秘书长向大会公布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和发出选票的张数。投票结束,由选举工作人员当众启封票箱,清点投票张数,并由大会计票人报告投票张数。投票张数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张数,选举有效;如投票数多于发出选票数,则选举无效,须重新发票进行选举。
8.计票时,非选举工作人员不得进入计票场所。计票结束后,由计票人向大会报告计票结果,执行主席宣布当选人名单。
9.本办法经代表大会通过后实施。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