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武文明办《关于调整“武进好人”评选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现将武文明办〔2017〕1号文件《关于调整“武进好人”评选办法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校务必高度重视,落实专人负责,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选树,注重培育,积极推荐,随时报送。“武进好人”报送情况将作为学校参评新一轮区文明单位的重要依据之一。
未尽事宜请联系局党政办陆琪,联系电话:86310613。
附件:关于调整“武进好人”评选办法的通知(武文明办〔2017〕1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7年2月16日
武文明办〔2017〕1号
关于调整“武进好人”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镇党委,区委各部委办,开发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区各办局党组(党委),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积极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选出更多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身边好人,不断提升“大爱武进”品牌影响力,经研究,决定调整“武进好人”评选办法。现就具体事项作如下说明:
一、评选标准
(一)基本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二)各类别标准条件
1. 武进区助人为乐好人。充满爱心、乐善好施,长期主动无私帮助他人,积极参加公益事业,赢得群众高度赞誉。
2. 武进区见义勇为好人。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重大社会影响。
3. 武进区诚实守信好人。在经济活动和社会生活中,始终坚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以诚待人、以信取人,履约践诺、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会信誉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 武进区敬业奉献好人。追求崇高职业理想,秉持认真负责的职业态度,甘于无私奉献,勇于创新创造,为国家和社会做出重大贡献,在本行业本领域具有引领示范作用。
5. 武进区孝老爱亲好人。注重家庭、注重家风、注重家教,孝敬父母、关爱子女、夫妻和睦,家庭关系和谐,事迹特别感人,群众广为颂扬。
二、评选程序
1. 为充分挖掘、发现“武进好人”,实行单位推荐和个人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确保候选人事迹真实准确、符合评选标准,组织或个人推荐的候选人由候选人所属地或单位审核管理、培育选树、确定推荐。
2.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征求确认 “武进好人”候选人本人的参评意愿后,要征求其本人所在单位、社区(行政村)的意见,同时征求当地或户籍所在地有关部门意见(如公安、计生等部门,党员和公职人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部门意见,从事经济活动的候选人须征求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意见),确认相关部门和单位对候选人无异议后,在本地、本部门等进行集中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意见,确认没有违纪违法、道德败坏等问题,然后正式向区评选组委会推荐。
3. 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不推荐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推荐已经获评“最美常州人”、“龙城先锋”、“常州市道德模范(或提名奖)”的候选人;见义勇为好人候选人请说明是否获得区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或肯定。
4.每月5日前,将“武进好人”候选人推荐表、事迹、证件电子照片等有关材料,报送至邮箱148310306@{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生瑜,联系电话:86310183。
四、相关要求
1. 开展“武进好人”评选宣传活动是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传统美德、培育时代新风的重要举措,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单位(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武进好人”报送情况也是文明镇考核、机关考评的重要依据。各镇(开发区、街道)每月向区文明办推荐1名“武进好人”候选人,全年推荐数量不得少于10名,区级机关各部门也要认真选树,注重培育,积极推荐。
2. 在各镇(开发区、街道)推荐的人选中,区文明办将择优向上推荐参加“常州好人”、“江苏好人”、“中国好人”的评选。全年将评选“十佳武进好人”,并进行表彰。
3.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单位(部门)要以道德讲堂、道德模范与身边好人现场交流活动、社区议事会、“两微一端”以及文艺作品、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组织“武进好人”进社区、机关、企业、学校、村镇、军营等基层单位巡演巡讲,传播好人高尚精神,放大好人示范效应。
4. 各镇(开发区、街道)、各单位(部门)要认真做好“武进好人”信息维护、培育管理、关爱礼遇等后续工作,不断加强好人队伍建设,使好人不断成长、得到尊崇。
附件:1.“武进好人”推荐表
2.“武进好人”详细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报送规范要求
3.“武进好人”详细事迹材料范文
常州市武进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1月3日
附件1
“武进好人”推荐表
姓名(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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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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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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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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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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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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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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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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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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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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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在或正在部队服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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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及具体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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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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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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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联系人姓名、与好人
关系、手机号码(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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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辖市(区)、市级部门
及以上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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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直接
当选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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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事迹
(约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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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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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 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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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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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好人”推荐表填写说明
1. 姓名(团队)
若被推荐者是个人,则填“实际姓名”,如“储振民”;若被推荐者是2人及以上组合,则填所有人的“实际姓名”,后面需要填报的信息需填报所有人的信息;若被推荐者是团队,则填队伍名称和负责人姓名,如“武进区爱益阳光助学协会、李敏”,后面需要填报的“性别”“身份证号码”“政治面貌”“学历”“健康状况”“手机号码”“所在单位及具体职务”“家庭住址”等信息均填报团队负责人的信息。
2. 性别
男或女。
3. 推荐类别
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等五选一。
4. 推荐单位
填写推荐单位名称,各镇(开发区、街道)填写地名,如“湖塘镇”;各单位填写全称,如“武进区公安分局”。
5. 所属行业部门
根据被推荐者的职业,选择所属行业部门。如:被推荐者是医生、护士,则填写“武进区卫计局”。
6. 实际人数
若被推荐者是个人,则填1;若被推荐者是2人及以上组合或团队,则填写具体人数。
7. 身份证号码
8. 文化程度
小学、中学、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博士后等选填一项。
9. 健康状况
好、一般、差等三选一;如果是差,简单说明情况,如:无双腿、缺一只手臂、癌症等。
10. 政治面貌
中共党员、共青团员、群众等三选一。
11. 曾在或正在部队服役
是或否。
12. 工作单位及具体职务
填写准确单位名称和职务;若没有工作,则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务农”“无业”“某某学校学生”等。
13. 家庭住址
填写具体地址,包括镇(开发区、街道)、村(小区)、门牌等详细要素,如:湖塘镇新城南都1幢甲单元101室。
14. 手机号码
若没有手机,则填写座机。
15. 备用联系人姓名、与好人关系、手机号码(选填)
如果被推荐者本人因客观原因,没有通讯设备或听力有障碍等,则填写亲人或所在单位联系人的联系方式。
16. 获区、市级部门及以上荣誉
由高到低,依次填写获得的准确荣誉名称。其中,申报见义勇为好人,请注意填写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肯定情况。
17. 申请直接当选及依据
是或否。若选“是”,列举市级以上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情况。如:2016年10月20日新华日报专题报道《****》。
18. 简要事迹
(1)事迹名称: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字数控制在10—25字范围内,如:小镇平凡夫妻22年捐资200余万造福家乡。杜绝表述宽泛、缺乏亮点的事迹名称,如:造福群众的好支书。
(2)事迹内容:根据申报类别,撰写200字左右的简要事迹。杜绝主题不清、内容空洞等问题。
附件2 “武进好人”详细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报送规范要求
一、“武进好人”详细事迹材料报送规范要求
1. 时效
突发性的好人好事,特别是见义勇为,在发生半年内报送,超过者不予候选,若是本人刻意隐瞒,则另行考虑。申请直接当选“武进好人”,请在媒体报道刊播2个月内提出。
2. 类别
根据候选人主要事迹内容,准确申报相应类别。
3. 标题
(1)字数要求:10-25字。
(2)内容要求:类别,姓名和一句话概述人物事迹闪光点。
例:(助人为乐)高海:小镇平凡夫妻22年捐资200余万造福家乡。
(3)格式要求:标题汉字字体为“方正小标宋简体”,字号为“二号”标题英文、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二号”。
4. 正文
(1)字数要求:1000字—3000字。
(2)内容要求:共分4部分。第一部分为人物身份简介(姓名、性别、出生年和月、单位及职务或家庭住址)。第二部分为事迹简要概述(要求200字以内)。第三部分为事迹详细内容。第四部分为个人所获荣誉。
(3)行文要求:以讲故事方式,体现事迹的可亲、可敬、可信、可学,重点突出事迹闪光点,避免枯燥、无味罗列式的行文。
(4)格式要求:正文汉字字体为“仿宋_GB2312”,字号为“三号”;正文英文、数字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号为“三号”。
二、“武进好人”个人照片报送规范要求
上传候选人3-5张照片,其中,1张为1寸或2寸证件照,其余为候选人脸部清晰的工作照或生活照,照片像素大,可用于媒体宣传。
附件3 “武进好人”详细事迹材料范文
(敬业奉献)陈静:群众贴心的“万金油”
陈静,女,1966年8月出生,常州市武进区新城派出所民警。近7年来,她先后成功调解1万多起纠纷,调解满意率99.8%,赢得了群众贴心的“万金油”美誉,并被评为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全国优秀人民警察等。
绝大多数被调解对象并不知道,这个整天乐呵呵的“陈大姐”其实过的并不轻松:自己患脑垂体瘤10多年,一直靠药物和化疗维持生命;特别是丈夫因患恶性淋巴瘤过早去世,留下近百万元的债务官司,让她痛苦不堪。最后法官成功调解这起纠纷,让陈静松了一口气,同时感受到了调解工作的重要性,更感受到作为一名党员、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稳定、调解社会矛盾中所肩负的重任。
为了做好调解工作,陈静经常利用休息时间钻研《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将法律作为调解工作的依据,并综合运用倾听、共情等心理疏导技巧,逐渐总结出一套特有的“调解秘笈”。
一段剪不断、理还乱的纠纷,当事双方往往碍于面子,死扛硬顶,这中间往往缺少“和事佬”,有时陈静一句话就让双方偃旗息鼓。2012年冬天,陈静接警出现场。楼道中,一名84岁的老太太裹着被褥在寒风中发抖;正对楼道的门口,老人的儿媳妇手拿菜刀横在胸前,嘴里喊道:“让她回家,我就死!”“干嘛,学烈士啊?”陈静一句话,便让这位儿媳妇笑出声来,气氛顿时缓和下来。经过深入了解,婆媳间矛盾因家庭琐事引起,陈静进一步调解,儿媳主动把婆婆领进了家门。
一些经济、劳务纠纷,如果调解不及时、不到位,往往会引发恶性、群体性事件,面对这些纠纷,陈静则当起公正、理性的“老娘舅”。2012年,市民吴某因朋友拖欠96万元不还,对朋友大打出手。被带到派出所后,两人情绪都比较激动。吴某边撞墙边大喊:“钱不给我,我就不活了!”陈静一上来就给他退火:“你命都不要了,还要钱有什么用?”吴某怔住了,慢慢冷静下来。“头都撞出血了,我带你去医院包扎一下吧。”轻轻一声关怀,顿时温暖了吴某朋友的心。随后,陈静带着吴某朋友去医院包扎。双方表示愿意服从陈静的调解。经过耐心沟通,陈静了解到,吴某朋友并非真的想赖账,他一直珍惜与吴某的友谊,对吴某的帮助心存感激。但是,由于吴某处事不够冷静,经常在自己企业吵闹甚至对自己大打出手,不仅影响到企业的正常运转,也损害了自己和公司的形象,因此赌气欠钱不还。陈静让吴某和朋友坐下来心平气和协商。经过半夜的协商,两位朋友达成了还款约定,和好如初。此后,吴某一直说,多亏有了“陈大姐”,否则自己很有可能做了傻事,人财两空。
调解各类纠纷,不仅要有嘴上功夫,更要有真情付出。来自安徽宣城的晏某与薛某是一对80后的小夫妻,两个人经常因为家庭琐事而闹得不可开交。2011年7月,二人在薛某打工的工厂再次发生争吵,并揪打起来,晏某冲动之下连声表示要跳河并离开了工厂。工厂老板拨打了报警电话,请求陈静给予调解。陈静赶到现场,意识到晏某可能会想不开,便拉上薛某一起去周边河塘寻找晏某。薛某表示自己已经心灰意冷,不愿前往。陈静敞开心扉,将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会告诉了薛某:“等一个人回来也是一种幸福,我丈夫因病离世后,时至今日我还喜欢一个人静静坐在沙发上,期待他回来”。一句话打动了薛某的心,她和陈静一起外出寻找,终于在深夜时从河边找到了正在徘徊的晏某,二人冰释前嫌。
这些年来,陈静在调教工作中苦着群众的苦,快乐着群众的快乐。然而,她感到最愧疚的还是自己的儿子和公婆。由于工作忙、丈夫早逝,陈静的儿子从小就在乡下由爷爷奶奶照看。“有一次,我问儿子最想到哪里去玩,儿子说想去妈妈的调解室,因为只有在那里,妈妈才有时间和我说话。”说这话时,陈静的泪水止不住往下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