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控制吸烟的危害,保障师生健康,保护环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禁烟制度:
1、全体教职工要提高吸烟有害健康的认识,自觉控制和禁止吸烟,服从领导,遵守禁烟制度。
2、学校的教室、实验室、办公室、专用室、会议室、食堂、操场、走廊等一切教育活动场地、场所任何人均禁止吸烟。
3、学校向学生以及家长积极开展吸烟有害健康,劝阻吸烟的宣传教育。
4、在校内醒目场所设置醒目的禁止吸烟标志。
5、在禁烟区内不设置吸烟器具,不设置附有烟草广告的标志和物品。
6、对在学校范围内的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离开本校,对不听劝阻者予以教育。
7、被动吸烟者有权阻止吸烟者并予以一定奖励。
8、本校兼职控烟宣传员和监督员:卢君,监督电话:86505970——8215。
9、本单位禁烟日常工作及处罚工作由单位禁烟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控烟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全校教职工禁烟以及控烟宣传监督履职情况,并将此作为评优评先的参考指标之一。
10、以上制度自二0一五年三月一日起执行。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15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