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关于学生手机管理的规定
为积极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防止手机影响学生正常的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进一步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湖中学生一日常规”、“湖中学生行政处分标准”的具体要求,现对全校各班级学生手机日常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发告家长书,原则上手机不准带入校园,如确有需要,由家长同意并书面提出申请。
二、在教学区、校内公共场合严禁使用手机。
1. 如走读生有特殊情况携带手机,自觉将家长书面申请书及手机交由班主任保管,放学时由班主任归还手机;住宿生有特殊情况携带手机,周日报到时将家长书面申请书及手机自觉交由班主任保管,周五放学时归还。期间如有重要事情需要用手机,则跟宿管员联系。各班级做好自查、自检工作。
2. 对于违规使用手机,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绝交出违规使用手机的,视情节予以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
3. 所有学生确实有需要电话联系家长的,可以到东南门卫处用座机联系家长,并注意把控好通话时间,一般通话不得超过3分钟,以免人员聚集拥挤。
三、学校值日教师不定期抽查,抽查结果通报给班级、纳入班级常规考核。对于违反手机使用规定的个人,由政教处、年级组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四、任课老师在校期间发现学生违规使用手机,都可以立即代为保管,及时处理,将该情况告知班主任或政教处、年级组。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