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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武教办〔2016〕28号《关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9-07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周建中    来源: 本站原创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
武教办〔2016〕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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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及有关学校: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武办发〔2016〕102号)要求,为做好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公务接待工作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
    二、检查内容
主要检查各校今年以来执行《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见附件1)的情况,特别是执行有关公务接待规定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 公务接待事前审批手续是否履行,接待有无公函;
    2. 有无超标准接待、陪餐人数是否超标;
    3. 票据报销是否规范,公务接待清单是否作为报销凭证;
    4. 公务接待预算管理、经费列支是否规范;
    5. 公务接待期间,有无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等其他违规行为。
    三、组织实施
    各校要对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要求,做好自查自纠。自9月15日起,局办公室、监察室、发规科将联合对各校执行公务接待规定情况进行抽查,并将对违规吃请和公款吃喝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
    四、有关要求
    各校要高度重视,把本次公务接待专项检查作为纠正“四风”的重要举措,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认真对照《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表》(见附件2)进行自查,根据自查及检查情况及时整改,切实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落到实处。
    附件1:武进区教育局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武教发〔2014〕10号)
    附件2:公务接待专项检查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6年9月6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6年9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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