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5月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
活动的通知
各镇党委,开发区党工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办,区各办局公司党组(党委),区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区各人民团体党组:
为扎实推进“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进一步推动基层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按照《关于建立全区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制度的通知》(武组发〔2015〕57号)要求,现就5月份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5月份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时间为5月6日(星期五),一般安排半天时间开展活动。非公企业、窗口单位、服务行业等基层党组织可结合实际确定活动时间。
二、活动对象
全区各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流动在外的党员、因年老体弱或疾病残疾等行动不便的党员,可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参加活动。
三、活动内容
本次活动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主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可采取多种形式传达学习区“两学一做”座谈会精神,讲清楚“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讲清楚中央、省、市和区委的部署精神,讲清楚本党组织的学习安排,讲清楚对党员的具体要求,搞好思想发动并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基层党组织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各单位要把开展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活动作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结合单位实际及时谋划学习教育特色活动。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支部活动。
二要加强督查。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督查考核制度,加强对各基层党组织“统一活动日”开展情况的督查指导,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三要注重宣传。各单位要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开展“统一活动日”活动的宣传。各新闻媒体要深入挖掘,宣传基层党组织特色活动,在全区上下营造良好的氛围。
中共常州市武进区委组织部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