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防止溺水事故的发生,确保学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按照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校园实际特制定防溺水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建立、健全预防学生溺水事故的安全防范工作机构及制度,实行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
2.学校在夏季来临之际及时印发《告学生家长书》,通过家访、家长会、校讯通等形式,加强与家长的联系,增强家长防止孩子溺水的安全意识。
3.学校每年开展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专题活动,进行预防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做好学生防溺水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和自护自救技能教育,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4.学校建立学生防溺水安全管理机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德育处负责实施防溺水教育管理。(详见《防溺水安全管理领导机构》)
5.各班要落实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教育制度,在每年的五到六月通过主题班会、班级黑板报等多种途径和方式,组织开展专题的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
6.认真执行学生缺勤原因追究制度,各任课教师在上课前必须检查班级到校人数,如有缺勤的学生,任课教师及时向班主任汇报,班主任必须联系家长(监护人)清楚学生缺勤原因。
7.保安、门卫发现学生在校上课期间单独离开学校的,必须联系值日领导或该生班主任,没有班主任同意不得让学生任意外出。
8.如发生学生溺水事件的,学校应立即启动、落实《防溺水安全预案》。
9.学校(任课教师)组织各类室外活动时,教师必须管理好相应班级学生,做到管理不脱离视线。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