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及有关学校:
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贯彻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的通知》(常教人[2015]2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校严格贯彻执行。各校主要负责人要代表本单位签订两份《治理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目标责任书》(见附件),一份留存学校,一份于8月7日前报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治理教师有偿补课监督举报电话:86310376 、86318253
附件:常教人〔2015〕20号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