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依法治教进程,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办学行为,促进“五五”普法工作进一步开展,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与管理办法>的通知》(常教法〔2007〕5号),常州市教育局组织开展了“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九批“常州市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我校积极贯彻依法治校理念,依法建章立制,规范办学行为,维护师生合法权益。根据常教法〔2010〕1号《关于公布2009年度常州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和第九批依法治校先进单位名单的通知》,我校被评为依法治校示范校。
特此祝贺!
今后我校将继续探索创新,规范办学行为,提升办学水平,为推进依法治校发挥更大作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10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