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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平等的真谛》教案
发布日期:2019-09-27    点击次数:     录入者: 顾萍    来源: 本站原创

  1.知识目标:了解自由和平等的含义,懂得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道理。

  2.能力目标:结合具体案例理解法治与自由的关系,在生活中能做到平等处事、待人。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树立正确的自由观和平等观,做一个富有法治精神的人。

  教学重点:自由的意义、平等的含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教学难点: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课前准备:

  教师准备:搜集关于自由平等的真谛的视频资料或者文本资料,制作多媒体课件。

  学生准备:预习教材,对疑问和困惑做好记录。

  教学过程:

  激情阶段:

  一、导入新课

  (阅读教材第90页“运用你的经验”)

  问题:结合三名同学的观点,说说你对自由的认识。(学生从不同的角度阐述)

  教师总结:小蕊的观点是错误的。自由不是为所欲 为,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干什 么就干什么。大海的观点也是错误的。自由是有限制的,无限制的自由只会产生混乱。必要的限制是对 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 ,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阿梅的观点是正确的。自由就是做法律不禁止的一切事情的权利。

  二、新课讲授

  目标导学一:无法治不自由

  活动一:小故事——断线的风筝

  (阅读教材第91页的第一个“探究与分享”)

  1.思考:(1)挣脱了束缚的风筝为什么“ 无力回天”?(2)如何理解自由应受到必要的限制?

  提示:(1)风筝挣脱了线的束缚,失去了线的保护,自然“无力回天”。(2)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无限制的自由,只会走向自由的反面,导致混乱与伤害。

  2.教师讲解:拥有自由,不仅能增强个人的幸福感,而且能激发每个人的活力,从而推动社会的进步与繁荣。但是,自由不是为所欲为,它是有限制的、相对的。必要的限制是对自由的保护。

  活动二:探究网络自由

  (阅读教材第91页的第二个“探究与分享”)

  3.查一查:请查阅我国对网络言论的相关法律规定,说一说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

  提示:《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zf规的。网络世界自由的边界是遵守道德和法律。

  4.教师讲解:无论现实世界还是网络空间,自由都是法律之内的自由。自由主要指人们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依照自己意志活动的权利。自由在法律上的体现,就是我们享有的和正当行使的各项权利。

  活动三:案例回放

  福建省漳平市一俞姓男子与前妻因感情纠纷发生争吵后,迁怒于无辜市民,驾驶车辆高速冲进一处人行道,在人行道上横冲直撞,撞击多名行人及数辆摩托车后逃离现场。这起恶性事故最终造成一人重伤、三人轻微伤,11辆摩托车损毁。近日,漳平市人民法院最终认定该男子的行为已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

  5.思考:结合这一案例谈谈法治与自由的关系。

  提示 : 法治与自由相互联系,不可 分割。一方面,法治标定了自由的界限,自由的实现不能触碰法律的红线,违反法律可能付出失去自由的代价;另一方面,法治是自由的保障,人们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受非法干涉和侵害。法治既规范自由又保障自由。社会生活中,有边界才有秩序,守底线才能享自由。

  体验阶段:

  目标导学二:法眼看平等

  活动四:探究平等事例

  少 数民族代表出席全 国人大会议

  1.问题:结合上图,请用身边的实例与同学分享自己对平等的认识。

  提示:如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两项制度,让农民和城市居民享受一样的待遇。

  2.教师讲解:平等具有两层含义:其一是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其二是不同情况差别对待。

  3.教师补充: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原则之一。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活动五:查资料——男女平等

  4.问题:请你列举我国法律保障男女平等的事例。

  提示:在宪法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的第四十八条第1款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社会的和家庭的生活等各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在继承法的第九条中明确规定:“继承权

  男女平等。”在劳动法的第十三条中明确规定:“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就业权利。在录用职工时,除国家规定的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 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导行阶段:

  活动六:知识补充

  修订后的《残疾人教育条例》提出,“学前教育机构、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残疾人教育;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申请入学,不得拒绝招收。”“残疾人家庭应当帮助残疾人接受教育。”“残疾人参加国家教育考试,需要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的,可以提出申请。教育考试机构、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提供。”

  5.思考:《残疾人教育条例》的修订反映了什么道理?

  提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6.归纳总结:

  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

  合法权益一律平等地受到法律保护;

  所有公民的违法或犯罪行为一律平等地依法予以追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小结:我们不能因为摔过跤而不敢奔跑,不能因为风雨而诅咒生活,不能因为迷了路而忽视了自然风光。只有一步步克服挫折、挑战挫折 、享受挫折,才能找到生活的闪光点,享受成长中的每一面的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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