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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桥初中食堂管理领导机构、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及职责
发布日期:2020-05-29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周建中    来源: 本站原创

    为提高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动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开展,把学校食堂办成让师生满意的部门,特成立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和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一、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壮旭东(校长)

    副组长:孙  坚(副校长)

胥国忠(副校长)

    成  员:戴国伟(总务处主任)

            蒋晨兰(会计)

龚  晓(出纳)

陆虹萍(保健教师)

徐  丹(食堂管理员)

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胥国忠(副校长)

副主任:戴国伟(总务处主任)

委  员:龚  晓(出纳)

 徐  丹(食堂管理员)

        谢伟明(教师代表)

        邵建平(家长代表)

        沈燕芳(家长代表)

毛仪源(学生代表)

庄  寒(学生代表)

三、相关职责

(一)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和监督;重视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把进货和消毒关,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小组会议进行专题性研究,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监督食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责:

1.食堂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2.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在总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3)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

(4)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及时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做好师生与食堂之间的沟通工作。

(5)公正、公平地评价学校食堂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与食堂从业人员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20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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