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学校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增强食堂工作的管理力度,推动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工作的开展,把学校食堂办成让师生满意的部门,特成立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和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并制定相关的管理办法。
一、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壮旭东(校长)
副组长:孙 坚(副校长)
胥国忠(副校长)
成 员:戴国伟(总务处主任)
蒋晨兰(会计)
龚 晓(出纳)
陆虹萍(保健教师)
徐 丹(食堂管理员)
二、学校膳食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
主 任:胥国忠(副校长)
副主任:戴国伟(总务处主任)
委 员:龚 晓(出纳)
徐 丹(食堂管理员)
谢伟明(教师代表)
邵建平(家长代表)
沈燕芳(家长代表)
毛仪源(学生代表)
庄 寒(学生代表)
三、相关职责
(一)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对食堂的卫生安全、饭菜质量、价格等进行检查和监督;重视饮食卫生安全防范工作,加强对食堂工作的监督检查,严把进货和消毒关,防止食源性疾病的出现,杜绝安全责任事故的发生;经常听取和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召集食堂卫生安全管理小组会议进行专题性研究,定期对食堂工作进行评价,监督食堂不断提高工作质量,不断改善服务态度,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
(二)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职责:
1.食堂膳食委员会工作宗旨:代表师生、服务师生,做广大师生膳食方面的代言人。
2.膳食委员会基本职能
(1)在总务处指导下开展工作。
(2)参与食堂管理与监督,如卫生、饭菜质量、价格、份量、进货渠道及服务态度等。
(3)定期对食堂饭菜质量、价格、卫生及服务态度进行综合测评。
(4)定期召开委员会成员会议,及时收集师生对食堂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行工作小结和反馈,做好师生与食堂之间的沟通工作。
(5)公正、公平地评价学校食堂工作,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存在的问题要有理、有利、有节地交涉,与食堂从业人员建立良好合作关系。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2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