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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武教发规〔2019〕70号
采购文件-武教发规〔2019〕70号
发布日期:2020-04-03    点击次数:     录入者: 王军    来源: 本站原创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文件

武教发规〔2019〕70号


 

 

 武进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采购管理暂行规定

各直属学校和部门:

为进一步完善武进区教育局直属学校采购工作,规范采购管理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70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要求,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适用于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组织实施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且未达到政府采购起点或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且限额标准以下的项目;政府采购类项目采购应按政府采购相关流程办理采购手续。具体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具体实施方式

(一)工程建设类

1、采购范围

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400万元(不含400万)以下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装修工程、房屋修缮工程 等。

《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武机管发〔2019〕8号)中有规定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不在武机管发〔2019〕8号)范围内的项目,采购方式由学校按审批程序申报后由财政、教育局等部门审核后执行。

单位项目预算金额由区财政局或区教育局审核确定。

项目审计由区教育局进行委派,审计费用由相关项目经费中列支。

2、采购方式

单项合同估算金额在20万元(含)以上至100万元(不含)以下的工程,项目推选参与比选定点供应商应不少于3家,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教育局分别按照1:2的比例确定初选入围的定点供应商;5-20万元的项目,由区教育局审核后实施;5万元以下项目由建设单位按照其内控制度实施。

3、建设要求

严格按照批准的概算和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建设,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施工图非涉及工程安全性的,原则上不予变更,确需变更设计的,学校需会同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商定变更方案及编制预算,跟踪审计审核预算,由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对增加或变更造价在5万元及以下的设计变更和增项,局发规科审核同意并书面批准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增加造价在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和增项,经局分管领导书面批准签字方可实施,对增加造价在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设计变更和增项,经局主要领导书面批准签字方可实施,对增加造价在50万元以上的设计变更和增项,经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并按《印发区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政办发[2013]61号)有关规定与相关部门会商同意后方可实施。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变更和增项。

未按本条规定办理的设计变更和增项联系单不能作为工程结算的有效资料。

(二)服务类

1、采购范围

局直属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起点金额以下或者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服务类项目。

2、采购方式

5万元-30万元(不含30万)采取公开招标形式;5万元以下根据项目情况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竞争性磋商、比选等方式进行采购。

(三)货物类

1、采购范围

局直属学校使用财政性资金,在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起点金额以下或者集中采购目录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类项目。

2、采购方式

在集中采购目录内20万元以下,集中采购目录外5万元(含)以上至30万元以下的按实行网上商城采购。除此以外或者网上商城不能满足需求的货物采购,应根据项目的要求和特点,单笔或批量在 3万元(含)以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3万元以下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采购。

以上采购活动如请政府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实施的,应依据项目规模大小,项目实际情况,择优选择具备资质的代理机构。项目的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

二、招投标管理

(一)工程类

1、招标申请。

以上在限额标准以下的按规定应招标的项目,项目招标人应当根据年度预算按有关规定进行报批,经报准后方可启动招标程序。

2、发布招标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发放招投标文件、组织标前答疑。招标公告在学校或第三方网站等媒介上公开发布,招标文件发售期一般不少于5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原则上使用资格后审方式,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项目可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4、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可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等,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相关工作的通知》(常建〔2017〕103号)执行。

5、评标小组的成立。由招标人代表和符合评标需要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也可当天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如需对施工组织设计等技术方案进行评分的,技术方案评标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资审评委不少于3人。

6、开标、评标定标会议。评标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工程建设项目二次招标失败的,经评审专家审核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后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17年七部委30号令),可以不再进行招标,经集体商议后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有关人员形成谈判小组,通过谈判选择单位及定价,谈判小组由建设单位和有关专家共3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

7、评标结果、中标结果公示、发放中标通知。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应当发布评标结果公示,采用资格预审的项目,还应当公示中标候选人资格预审的相关信息;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结果有关学校或代理公司网站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日,3日后签发中标通知书。

(二)货物、服务类采购管理

1、采购申请。采购单位依据《政府采购登记表》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等方式发布采购公告及采购文件进行采购。

2、发布采购公告、接受投标报名,发放采购文件、组织标前答疑。采购公告在学校或第三方代理网站等媒介上公开发布,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售期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期不少于5日。

4、评标办法。评标方法可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和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执行国家统一定价标准和采用固定价格采购的项目,其价格不列为评审因素。

5、评标小组的成立。由招标人代表和符合评标需要的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人员组成,也可当天从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专家库中抽取评标专家,人数为3人以上单数(集采目录内5人)。采购项目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87号)47条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6、开标、评标定标会议。评标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招标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进行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或者投标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组织招标。政府采购招标失败的,经评审专家审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公告时间及程序符合规定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7年财政部令第87号)43条规定的可以重新招标,或经批准改用其他方式实施采购(附件3)。

7、中标公示、发放中标通知。招标结果在所在学校或第三方代理平台等网站公示。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公示期限为1个工作日。

未使用财政性资金,但属于公共性质资金的有关的工程、货物、服务(如基金会资金等)的采购项目,参照以上规则执行。

三、建立直属学校合同履约评价体系。建设单位(采购人)在合同履行结束后,填写《武进区直属学校承包单位(供应商)合同履约评价表》报区教育局备案,

四、项目交易各方主体行为管理

项目交易各方主体及个人在交易活动中出现失信行为的,将报有关主管部门并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失信投标人、评委、招标代理机构将不得参与直属学校任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五、廉政建设 

严禁本系统在职工作人员参加投标;严禁本系统在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及所在单位参加投标。

六、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武进区教育局所有。

附件:

1.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2020年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常政办发【2018】170号)

2.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工程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武机管发〔2019〕8号)

3.武进区区级行政事业单位物业及相关服务项目定点采购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武机管发〔2019〕7号)

4.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全区公共资源交易相关中介机构服务采购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办发2018  106号)


附表1:直属学校小型维修、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增、减)审批表


建设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变更内容



变更理由



设计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意见

审计单位意见


局发规科审核意见

局分管领导意见

局领导意见



 

2、     武进区直属学校合同履约评价表

 

合同名称


承包单位(供应商)


合同履约评价内容

评价结果

履约工期、进度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履约质量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项目配合情况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项目验收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服务态度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综合评价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建设单位(采购人)意见:

 

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评价表由建设单位(采购人)评估填写,合同履行结束后报教育局发规科

3、         武进区直属学校采购审批表                                             

项目名称


(采购)内容

1、项目概况

2、项目金额

建设(采购)单位


项目类型

工程建设:□建设  □交通  □水利  □设备 □勘察  □设计  □监理  □其他  政府采购:□货物 □服务  □其他

交易方式

□公开 □邀请 □询价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单一来源采购 

学校意见:

区教育局审核意见: 

备注

此为不在政府采购、定点采购范围内的采购审批表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

                                  2019年12月9日

 


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12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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