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财规〔2019〕10号
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采购
采购人责任清单的通知
市级各预算单位、各辖市(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促进各部门依法采购,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和法律责任,提高政府采购保障行政运行的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法规,我局梳理了《政府采购采购人责任清单)),现予以印发。请各单位按照《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制度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 99 号)文件精神及本清单所列事项,制定完善本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依法依规开展政府采购活动,规范政府采购操作行为。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的重要意义
采购人主体责任是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的行为规范。落实采购人主体责任对于建立健全单位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加强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舞弊和预防腐败,提升政府采购活动的组织管理水平和财政命资金使用效益,提高政府采购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制定好采购人内部控制制度
各单位依据采购人责任清单,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界定各采购岗位职责,健全采购环节决策机制、审核审计等制度,完善流程规范、风险可控、问责严格的政府采 购内部运转管控制度,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
三、加快推进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各单位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的组织领导机制,明确分管领导。统筹规划单位年度及中长期采购预算,建立健全本单位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指定政府采购联络员,具体负责政府采购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联络工作,向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提出工作意见建议,组织本单位系统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学习培训,指导采购计划编制、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项目验收等,牵头协调组织单位切实履行各项采购人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