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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3-20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唐世雄    来源: 本站原创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事处,区食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316召开的全国及全省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保障我区在校师生饮食安全,现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相关要求:

一是明确目标,大力推进年度重点工作。结合国家食安办下达的指标和我区工作目标,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要完成的三大指标为:全年不发生校园食物中毒事故;全区学校(含幼托机构)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良好以上比例达 100%、优秀率达65%以上;学校食堂阳光餐饮实施率达100%各镇、开发区、街道要统筹考虑、协同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是高度重视,形成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合力。各镇、开发区、街道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校园食品安全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充分发挥食安办综合协调作用,把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地方食品安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加强校园周边小摊贩、小餐饮、五毛食品、网络订餐的综合治理与风险防控。市场监管部门和教育部门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关于春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及速查严处辣条生产经营违法行为等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细化工作措施,认真抓好落实。

三是加强领导,进一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各镇、开发区、街道要充分发挥组织领导的作用,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组织相关部门对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和餐饮服务经营者进一步全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对本地区重点隐患进行重点整治,针对风险隐患制定解决措施。对于已经整改的问题要加强复查,对于正在整改的问题要加快整改速度,确保整改到位,大力消除风险隐患。

四是突出重点,加强对“辣条”等食品监督检查。各镇、开发区、街道要以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经营者、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为重点,全面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重点检查索证索票、进货查验、贮存摆放等经营行为,全面排查央视“3·15”晚会报道的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的辣条产品,一旦发现,全部下架封存,依法予以处置。对辣条等休闲食品生产企业重点检查工厂卫生条件、原辅料采购使用、生产过程控制、产品名称和包装、产品检验等,严格保证生产条件持续符合许可要求,严格控制产品中的微生物污染,严格使用食品添加剂,严格产品出厂检验,严格规范产品标签标识。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请于44日前将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经食安办主要负责人签字后上报,上报内容包括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报表(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签字盖章后的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武进区延政中大道285号楼武进区市场监管局食品科;电子版材料请报送至区食安办邮箱:wjfda@{域名已经过期}。联系人:沈媛,电话(传真):86318586,手机:18915898766 

 

 

常州市武进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9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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