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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安全制度
发布日期:2019-12-11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唐世雄    来源: 本站原创

教学安全制度

              

一、课堂教学安全制度

1、树立“学生安全人人有责”的观念,注意课堂的安全教育渗透。

2、每节课任课教师必须提前到岗,关心学生出勤情况,做好点名工作,了解学生缺课原因,如原因不明,及时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要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课内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不得提前下课,不中途擅自离开教室(或活动场所),因自动离岗而引发的学生安全事故,任课教师要负全责。

3、学生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笔记,积极参加教学活动,不随便讲话,不做小动作,不顶撞老师,使用圆规、刀具等利器要注意安全。

4、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课上,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如遇学生身体不适,及时与班主任或家长联系,妥善处理。学生离开课堂,必须征得上课老师同意;外出校门,需班主任出具手续,学校行政批准,门卫方可放行。

5、学生因事因病请假,需具备有家长签名的请假条。

6、电教设备专人负责,操作规范,防止触电。课外活动或兴趣小组活动,由负责老师组织学生进行有秩序的活动,不得随意离岗。

7、发现教学中的安全隐患及时向教务处和总务处反映。

8、严格执行学校提出的首遇责任制,即“谁发现、谁教育、谁处理、谁汇报”。

二、学生实验安全制度

1、实验室、微机房、音美教室有使用管理制度,且挂在显眼地方。

2、实验课,要严格遵守实验课的安全常规,严格按照各种操作规程。学生按要求在指定座位上课,教师均要认真填写实验登记表。

3、任何实验,学生都必须严格遵守课堂纪律和操作规程,在老师指导下进行,不能自作聪明、自以为是。做带危险性的实验,必须做足安全防范措施。

4、微机课、音美课由任课教师组织好学生,负责学生的安全。学生上课期间必须听从老师的指挥、安排,不得擅自离开、早退,任课老师要定期检查功能室的安全设施是否完善,是否有使用年限太久的安全设施,并对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无阻做好检查。

三、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安全制度

1、遵守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所规定的其它安全常规,严禁违规教学或训练。活动时,体育教师应经常检查室外体育设施,发现设施存在安全隐患,应立即报告总务处,并停止使用该设施。

2、学生长跑练习,体育教师要分别适当地控制好男、女学生的运动量,防止发生意外事故;学生做单双杠练习,体育教师应在场指导,并做好保护工作;学生做铅球、铁饼和标枪练习,应严格落实好安全措施划定安全区,禁止学生进入非安全区,对帮助教师工作的学生,体育教师应事先对其操作规程和安全教育,铅球、铁饼、标枪使用后应立即放回体育室,不准放在体育场地。

3、体育课,学生要穿运动鞋,不要穿塑料底的鞋或皮鞋。着装时衣服上不要别胸针、证章等,上衣、裤子口袋里不能装钥匙、小刀等坚硬、尖锐锋利的物品。不要佩戴各种金属或玻璃的装饰物、发卡。

4、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时患近视眼的同学尽量不要戴眼睛。如必须戴,做运动时要倍加小心谨慎。

5、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时,老师绝不能“放羊”,每节课前必须做足准备运动,课后必须做好放松运动。

6、有伤残或其他不宜运动疾病的学生,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要向老师申请,不要参加剧烈运动。

7、体育课、体育课外活动时一旦意外受伤,要及时报告老师、同学,严重者及时送医院。

8、全校性的体育运动,必须加强安全保卫力量,有专人负责安全保卫工作。

9、未经学校同意,不准组织学生进行游泳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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