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管理制度总则
一、学校安全管理目标:创建省级“平安校园”。
二、实行安全目标责任制。以校长为学校第一责任人,期初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订好创建活动计划、实施方案和活动内容。
三、成立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和安全工作小组。
四、建立安全工作例会制度。由校长主持,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学校安全形势,明确工作重点,研究防范措施,布置有关安全保卫工作。
五、学校安全教育制度。教职工大会上有计划地对教职工进行系统的安全知识培训;从学校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季节、气候、地域特点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利用开学初、平时集会、社团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德育、法制安全教育;法制副校长每学年上2次以上的法制课;充分发挥黑板报、宣传窗(栏)、广播站的宣传作用;向学生家长、社会宣传有关安全方面的法律制度和知识。
六、学校安全月检查制度。教务处、政教处、总务处会同安全工作小组每月进行一次全校性的安全保卫工作检查,对学校及周边环境安全情况进行全方位的检查,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饮食安全、危险化学品安全等进行重点检查,不留死角,同时将检查情况详细记录。
七、加大人防、物防、技防经费投入,设施配备到位。要求检查要记录,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
八、特殊群体的关爱制度。学校对特殊群体学生,尤其是对有特殊体质或有心理障碍的学生建立档案。随时了解情况,经常与家长沟通,采取措施,保其健康成长。积极与家长、社会配合做好“双差生”思想、学习转化工作,减少青少年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后进生”“双差生”帮教和转化工作是每一位老师的本职工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成员还负有检查、指导、总结职责。帮教有计划、有措施、有活动记载。建立家校联系制度,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进行登记,每月与家长联系,互通信息,共同教育学生。
九、学生年度体检制度。学校在每学年组织一次学生进行健康体检,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异常情况,书面告知家长。
十、学生外出活动审批制度。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确定责任人。加强各个环节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责任层层落实。
十一、危急情况下自救自护演练制度。每学年至少开展一次在危急情况下提高学生自护自救能力的演练,如学生在宿舍、食堂、实验室等人员集中情况下的逃生演练,使学生掌握在危急情况下的逃生方法。
十二、学校安全工作报告制度。学校建有安全保卫、防突发事件预案。学校安全工作小组中有老师专门负责安全信息收集、上报、记录、处置等工作。值日人员必须每天及时发现、收集安全信息,及时记录可能影响学校稳定的各类不安全因素,并向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举报。
十三、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发生重大突发事件,以及关系社会秩序、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重大事故,建立安全应急预案,并在第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事故处理结束后,要将事故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应吸取的教训和今后改进的措施等,形成书面报告报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