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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塘桥初级中学关于处置校门前交通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19-12-11    点击次数:     录入者: 唐世雄    来源: 本站原创

湖塘桥初级中学关于处置校门前交通事故的安全应急预案
为加强对学生进出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防止在校门前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根据我校的安全保卫工作条例,现在原来的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对进出校园的安全应急预案进行修改,并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第一条  各班主任要经常向班级的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提醒学生进出校园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经过校门的马路安全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  班主任要对本班走读学生进行排查,有重点地做好这部分学生的工作,做到警钟长鸣。
     第三条  凡中学教职员工如果遇到我校学生在校门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都要及时报告播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救护处理,或者打电话120给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及相关班主任。
     第四条  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教职员工都要负责地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察。
     第五条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教职员工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第六条  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要将其报告给相关的部门进行处理。
     第七条  学校门卫要在学生进出校门的时间到现场做好组织工作,要指导学生摆放好自行车等交通工具,以防止阻塞交通。
     第八条  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合理正确地疏散学生。
     第九条  未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或违反本规定的,经校行政会议及有关部门的认定,由学校依照有关规定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其他处罚。因渎职、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事故,造成恶劣影响的,由有关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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