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相关办理流程的补充
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的组织和活动,保障基金会的长期合规运营。根据基金会管理章程,对原有办理流程进一步补充如下,希学校遵照执行。
一、接收捐赠及流程:
1、捐赠前捐赠者经基金会法人同意后与基金会签订捐赠协议(一式两份);
2、捐赠者向基金会银行账户或出纳人员交纳捐赠款(含转账支票等货币资金);
3、基金会在收到捐赠协议并确认捐赠款到账后开具捐赠票据。
二、基金支出范围:
捐赠款项主要用于武进区教育局及所属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建筑物、仪器设备、图书资料等)的改善;奖励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学生;对困难学生、教师履行慈善捐赠;支持教育科研事业等。
三、基金支出流程:
支出项目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申请使用资金必须提供相关材料,待所需资料齐全,基金会才会支付相应款项。
(一)、奖励经费支付需提供材料:
经费申请(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
学校奖励发放办法;
学校发放奖励的文件;
奖励发放表,需有制表人、审核人、审批人(学校校长和基金会法人)签字,建议最好通过银行卡发放。
(二)年初预算安排的设备、维修改造及基础建设款项支付需提供材料:
1、年初经费预算汇总表(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
2、学校开具的非税票据(票据抬头只能是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需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学校校长和基金会法人)签字;
3、合同、审定单或验收单;
4、完整的一套备案材料,包括:采购程序资料、合同、审计、签过字的票据复印件等(按项目分档案盒报送基金会秘书长)。
(三)临时追加的设备、维修改造及基础建设款项支付需提供材料:
原则上需按照年初预算项目支付经费,中间一般不予不追加。
1、追加项目的申请(教育局主要领导签字);
2、学校开具的非税票据(票据抬头只能是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需有经手人、审核人、审批人及基金会法人签字
3、合同、审定单或验收单;
4、完整的一套备案材料,包括:采购程序资料、合同、审计、签过字的票据复印件等(按项目分档案盒报送基金会秘书长)。
(四)、其他需支付的款项;
1、由经手人、审核人及审批人(基金会法人)签过字的票据;
2、相关的佐证材料;
3、达到一定金额的需提供合同。
常州市武进区树人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