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各工会小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的重要指示,以好的家风支撑起好的社会风气,以家庭文明建设促进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提高。根据区教育局《关于开展武进区教育系统首届“十佳模范佳侣”评选活动的通知》,决定在校范围内评选首届湖中模范佳侣活动。现将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夫妻双方或一方在湖中工作,在武进区教育系统工作五年以上且婚龄五年以上的夫妻。
二、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自觉维护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和道德素养,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人格魅力,廉洁自律。
3.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优良的学科素养以及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同时任教班级学生的满意度较高。
4.夫妻恩爱,孝敬父母,家庭和谐。
(二)加权条件
评选奖励方法夫妻均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区级或以上行政“嘉奖”(考核“优秀”)1次。
2.因教育工作成绩显著获得区级或以上表彰奖励。
3.所带班级或学生集体获得区级表彰奖励2次或市级以上(含市级)表彰奖励1次。
4.坚持教育教学一线,关爱学生,乐于奉献,事迹特别感人,深受师生爱戴。
5.家庭先进事迹被区级或以上各级各类媒体宣传报道过。
三、其他要求
1.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推选一对夫妻参加评选。
2.“十佳模范佳侣”推荐表(见附件)中“主要事迹”栏要求填写被推荐人(男女双方)近五年来获得的区级或以上荣誉称号和得奖项目,务必填写清楚。“详细事迹”请另附1500字左右文字材料及家庭合照一张。
3. 经个人申报、工会小组民主推荐,校党政联席扩大会议无记名投票后研究决定,并发文公示。
4、请各工会小组于1月17日前,将相关材料报校工会。
附件:首届“模范佳侣”推荐表
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工会
2019年1月12日
附件
首届“模范佳侣”推荐表
姓名 | 教龄 | 工作部门 | 职务 | 职称 | 电话 | ||
妻子 | |||||||
丈夫 | |||||||
家庭地址 | 邮编 | ||||||
家庭其他成员: | 婚龄 | ||||||
主要事迹(近五年荣誉称号及获奖情况,详细事迹请另纸附后) | |||||||
妻子: | |||||||
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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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荐词(300字左右):
(盖章) 年 月 日 | |||||||
工会小组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 校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