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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8-10    点击次数:     录入者: 蒋晨岚    来源: 本站原创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主要职能: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为国家培养合格的初中毕业生。

单位构成情况:本单位坐落在武进区湖塘武宜路217号,学生2520人,班级数43班,教师180人。

2017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我校紧紧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复检、市“新优质学校”复检、综合督导评估等中心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宣讲活动,进一步强化学校管理,取得了2016-2017学年度实施初中素质教育工作一等奖、市“新优质学校”、市教育装备先进学校、市校园足球示范学校、2017全国青少年足球冠军杯赛总决赛(12岁女子组)季军、第二批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教育部第二届全国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杰出组织奖、“我喜爱的一本书”省中小学生演讲比赛优秀组织奖、2017年“青果在线”暑假作业优秀组织奖、区“万户家庭大走访”征文活动优秀组织单位、区“我为武进教育发展献一计”活动优秀组织奖、2017年区“走进澳门”文化艺术节演出选拔活动优秀组织奖等好成绩。

第二部分   湖塘桥初中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湖塘桥初中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4378.14万元。其中:

(一)            收入总计 4378.14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4378.14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二)支出总计4378.14包括:

1.  基本支出4041.0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学校公用支出。

2.  项目支出337.07万元,主要用于日常维修和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校本年收入合计4378.14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校本年支出合计4378.14万元, 其中:基本支出4041.07万元,占92.3%,项目支出337.07万元,占7.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4378.14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本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378.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41.0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5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含工会费)28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本校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78.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041.07万元,项目支出337.07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校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378.1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3756.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含工会费)284.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维修维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校2017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培训费决算支出12.82万元,主要培训为:校本、心里、班主任、安全、教科研、电教、参观学习、送培上门。

本校2017年公务接待费2.68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3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88.36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以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

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部门决算公开表

                                 常州市武进区湖塘桥初级中学

                                 201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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